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ST烯碳 公告编号:2018-028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
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于2018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九人,
实到会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远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叶小杰、李备战、张玲弃权理由:本人于2017年12月29日就任公司独立董
事,对就职以前当年度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未参与,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公司2017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3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叶小杰、李备战、张玲弃权理由:本人于2017年12月29日就任公司独立董
事,对就职以前当年度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未参与,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3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叶小杰、李备战、张玲弃权理由:本人于2017年12月29日就任公司独立董
事,对就职以前当年度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未参与,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 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77,149,558.24 元,当期提取盈余公积 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08,367,283.82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31,217,725.58元。考虑到
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叶小杰、李备战、张玲弃权理由: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内
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以上四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叶小杰、李备战、张玲弃权理由:本人于2017年12月29日就任公司独立董
事,对就职以前当年度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未参与,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并且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法判断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