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包括受赠资产及出售资产,受赠资产交易具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其持有的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1.00%股权;出售资产交易具体为:本公司向自然人李献国出售其持有的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92.85%股权。
2、李雪峰本次拟无偿赠与本公司的资产来源于其向樱华园投资购买的樱华医院51%股权。2018年3月30日,李雪峰已经与樱华园投资就收购樱华医院51%股权事宜签署《资产购买协议》,李雪峰承诺在《资产购买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支付全部股权受让价款,樱华医院将在樱华园投资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当日将相关股权变更材料提交工商部门备案,预计提交工商备案后一周内完成樱华医院51%股权由樱华园投资变更为李雪峰的过户程序。
3、本次受赠资产交易构成出售资产交易的前提条件,即:如果本公司未能成功取得樱华医院 51%股权,华塑控股将终止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即停止出售麦田园林92.85%股权。
4、本次交易方案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调整后的方案;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受赠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5、本公告披露的拟出售资产麦田园林的财务数据为麦田园林 2016 年度和
2017年1-7月经审计财务数据,由于上市公司拟于近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而麦田园林为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基于信息披露合规性考虑,上市公司将在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麦田园林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6、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本公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司/华塑控股
本次交易 指 包括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和本次受赠资产交易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 指 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麦田园林92.85%股权
本次受赠资产交易 指 李雪峰向上市公司无偿赠与樱华医院51%股权
标的资产 指 包括拟出售资产、拟受赠资产
拟出售资产 指 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92.85%股权
拟受赠资产 指 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公司 指 包括拟出售标的公司和拟受赠标的公司
拟出售标的公司、麦田指 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
园林
拟受赠标的公司、樱华指 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医院
资产出售交易对方/拟指 李献国
出售资产交易对方
赠与方 指 李雪峰
“三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评估基准日 指 2017年7月31日
最近两年/报告期 指 2016年度及2017年度
西藏麦田/控股股东 指 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盐劳务 指 重庆苏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海万樱 指 上海万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樱华门诊部 指 上海樱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樱园门诊部 指 上海樱园门诊部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协议》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李献国之资产出售协议》
《补充协议》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李献国之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购买协议》 指 《李雪峰与苏州樱华园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资产购买协议》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
大信会所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天圆开 指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立信评估 指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票或A股 指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资产出售和受赠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出售
华塑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向自然人李献国出售其持有的麦田园林 92.85%股权,
麦田园林92.85%股权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6,499.50万元。
(二)受赠资产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其合法持有的樱华医院51%股权,
根据樱华医院2017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14-00027号),樱华医
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918.86万元。
本次受赠资产交易构成出售资产交易的前提条件,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受赠樱华医院51%股权,华塑控股将终止本次交易,停止出售麦田园林92.85%股权的交易。
二、资产出售
(一)资产出售交易概述
本次资产出售交易为华塑控股拟以现金方式向自然人李献国出售其持有的麦田园林 92.85%股权,麦田园林 92.85%股权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6,499.50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李献国先生。李献国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的倾斜的其他关系。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中“关联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出售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故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拟出售标的公司麦田园林的资产总额不足华
塑控股资产总额的50%,净资产不足5,00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足华塑控
股营业收入的50%,因此本次资产出售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产出售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献国,其基本情况如下:
1、李献国的基本情况
姓名 李献国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 3209231976****511X
住址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大宇花苑
通讯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大宇花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否
区的居留权
2、李献国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起止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1年12月至今 重庆苏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 直接持有该公司98%的股权
董事兼总经理
2017年8月至今 重庆嘉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无产权关系
3、李献国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李献国先生持有苏盐劳务98%的股权,为苏盐劳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苏盐劳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苏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献国
注册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桃花大道58号9幢1-7-2#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桃花大道58号9幢1-7-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588038498N
经营范围: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李献国先生在重庆嘉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经理,不持有该公司任何权益。
重庆嘉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嘉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04月16日
注册资本: 6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献国
注册地址: 重庆市经开区桃源路89号2单元15-1号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经开区桃源路89号2单元1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065689267Y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建筑设
备租赁;建筑工程信息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
经营范围: 料(均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钢材、
电线电缆;种植、销售、租赁观赏花木、盆景。(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
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