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47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于 2016 年 5 月向崔炜
先生借款 2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因此借贷纠纷事项被崔炜先生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崔炜先生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沪民终 22 号】做出终审判决。详细
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 年 12 月 02 日及 2021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066)、《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一、事项进展情况
针对以上借款事项,2021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与法院确认尚需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
15,000 万元,公司与法院确认的还款方案计划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进行分期偿还,偿还
完毕后公司将不再对崔炜负有任何债务。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还款方案达成,前期计提的利息及违约金将逐步冲回,如公司能够按照分期支付的还款方案归还款项,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总计 13,518 万元,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执行进度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如公司未能按照还款方案归还款项,则可能存在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需与法院重新计算、确认的情况,进而需重新计算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小额施工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