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广西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签订的《协议书》,购买广州天誉持有的广西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誉")100%股权,该股权作价55,829,400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广西天誉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过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08]第022号《关于对广西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选取的主要参数有:
(1)折现率:12.5%
一般折现率的设定可依据以下公式得到:折现率=无风险的收益率+风险调整值
其中:无风险的收益率可参考一年期存款利率或国债利率;风险调整值视具体评估项目设定。
本次评估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所取得的资料,设定其开发期为2.25年,其中施工工期为1.25年,从估价时点起计;销售期为1.5年,从估价时点后第0.75年起计。考虑到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7.47%,房地产开发的风险高于银行贷款经营,以及项目的开发周期,故设定折现率为12.5%。
(2)折现系数:(1+12.5%)^(1.5×0.5+0.75)=0.83805
(3)建造完成后的房地产净销售价值的折现值:(144799000-11583920)÷(1+12.5%)^(1.5×0.5+0.75)=111641228(元)。
公司董事会对该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折现率(12.5%)、折现系数(0.83805)、房地产净销售价值的折现值(111641228元)等评估参数及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本议案详见同日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余斌先生、林圣杰先生、李乐伟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08年1月1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与海南新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有限公司、海南润达实业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2006)川民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1999)川经初字第64 号民事调解书所确认的《权益调整协议书》及其29件法律文件中涉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权益处理的部分内容不予确认,在绿景公司对熊猫公司的债权数额中扣减本金4,878.28万元人民币及其相应利息,其余协议内容仍予以确认。"(详见本公司2008年1月31日《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与该诉讼案有关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为92,764,969.60元。根据根据该《民事判决书》及本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购买广西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协议书》,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07年度计提"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52,764,969.60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8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