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党建进章程工作要求,确保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1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
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
章程。 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十三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 第十三条 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党委、董事会、
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监事会、经理层组成,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
2 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 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监事会
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 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经营管理作用。
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
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 ……
(四)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 (四)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
3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 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务工作人员按不低于职工
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 总数 1%的比例配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
管理费中列支。 司预算,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 1%落实,
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新增 第二十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主要程
序:
4 (一)召开党委会对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置讨论,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
(二)需要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
先进行酝酿,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请党委会审
议;经酝酿分歧较大的,一般应当缓议,待条
件成熟后再进行研究。重要事项的酝酿由党委
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分管领导参加。
重要事项的酝酿不得代替党委会会议作出决
策。
(三)对事关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或
重大事项,应在提请党委会讨论审议前充分听
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应听取上级党委的意见
或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
委会(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
会应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对职责范围内的
事项进行决策决议,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
规则,不得以召开党政联席会等形式代替召开
党委会,所议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二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
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
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原则上,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党委书记是公司党建
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对纪检监督负领导
责任,党委委员实行“一岗双责”。
注:因新增导致条款序号变化而无内容变更的未在上表列示。
除上述内容外,《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仍保持不变。本修正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予以审议。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