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3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并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
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金额为 280,979,713.49 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20.99%,具体如下:
单位:元
占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绝对值的比例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1,427,109.63 2.35%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 4,422,943.05 0.33%
长期应收款 964,446.03 0.07%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 244,165,214.78 18.24%
合计 280,979,713.49 20.99%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按照账龄分布、是否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共同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预期信用损失组合,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对于: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如果该减值准备大于当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6,814,498.71 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该准备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44,165,214.78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80,979,713.49 元,共计减少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 210,734,785.12 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20.99%。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