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5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路桥”)于 2020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0 号),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已被《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本公告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引用。自公司刊登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起,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等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以书面方式做出过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速投资作出的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
关 于 提 供 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信息真实、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 确 和 完 上市公司 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整 的 承 诺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
函 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其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本次交易
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
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
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其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本次交易
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关 于 提 供 上市公司董 重大遗漏。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信 息 真 实 事、监事、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 确 完 整 高级管理人 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的承诺 员 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
停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
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 于 提 供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
信 息 真 实 高速集团、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
准 确 完 整 高速投资 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的承诺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
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
其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本次交
易的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
暂停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将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
关 于 无 违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法 违 规 及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诚 信 状 况 上市公司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的承诺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