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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A: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7

粤高速A: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 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 2020-02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集
团”)《关于启动高速公路项目资产重组的通知》,广交集团将筹划所属高速公路项目资产重组事项。本次筹划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及交易方式拟定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惠公司”)21%股权,本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未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意向性文件,尚需履行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现将交易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交集团通知:广交集团将筹划所属
高速公路项目资产重组事项。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省高速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广惠公司 21%股权,本公司以现金支付对价。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镜坤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广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注册资本:235,167.8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广惠高速公路及配套设施;广惠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管理;对广惠高速公路配套的加油站、拯救、汽车维修、汽车运输、餐饮、仓储的投资、开发。

  财务状况:2019 年度营业收入 19.44 亿元,净利润 10.03 亿元;2019 年末
总资产 42.28 亿元,净资产 34.95 亿元。

  本次交易前,广惠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省高速                                                37.5%

本公司                                                30%

广东珠江公路桥梁投资投资有限公司                      30%

惠州东江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5%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勇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83 号

  注册资本:1,248,895.0995 万元

  经营范围:对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项目营运和管理,与高速公路配套的加油、零配件供应的组织管理。

    四、拟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广交集团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必要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资产范围、预估值和拟定价等要素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未与交易对方签署交易意向性文件,尚需履行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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