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天酒店
股票代码:0428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和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主承销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东路380号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天酒店
股票代码:0428
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配售价格:11元人民币
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15880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配售
配股数量:1,404万股
发行人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发(1999)12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1999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经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7月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由 2000年8月11日召开的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事宜。该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以长特办字[2000]第82号文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39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股发行的有关机构
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地 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 话:0755-2083333
传 真:0755-2083864
2. 发 行 人: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东路380号
法定代表人:陈纪明
联 系 人:邹长贵 李岚
电 话:0731-4442888-80928
传 真:0731-4442270
3. 主承销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 系 人:肖贤辉 张儒平
电 话:0731-4457572
传 真:0731-4458115
4. 分 销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 系 人:温 健
电 话:(0755)2208272
5. 分 销 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 系 人:方少勇
电 话:(027)87655103
6. 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电 话:0755-2083333
传 真:0755-2083859
7. 发行人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中路90号粮贸大厦4楼
经办律师:肖卫 杨洪
电 话:(0731)2240002
传 真:(0731)2237799
8. 主承销商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南路154号
经办律师:罗光辉 彭顺其
电 话:(0731)4446577 4445128
传 真:(0731)4446677
9.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490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迪航 戴性哲
电 话:0731-5165295
传 真:0731-5165291
三、主要会计数据
本公司前三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2000年1-6月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317.09 14273.70 15961.04 20435.54
净利润(万元)
1673.39 3452.49 5229.21 7440.72
总资产(万元)
71571.79 62714.89 64130.86 50028.01
股东权益(万元)
48717.06 47043.67 44065.19 32755.50
每股收益(元)(摊薄)
0.105 0.217 0.329 0.517
(加权)
0.105 0.217 0.36 0.517
每股净资产(元)
3.07 2.96 2.78 2.2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
2.91 2.93 2. 75 2.24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43 7.33 11.87 22.7
(加权)%
3.43 7.33 16.10 2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收益(元)
0.098 0.196 0.309 0.487
根据财政部1999年第35号文《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规定, 本公司采取追溯调整法调整后的前三年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均摘自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
项 目
2000年1-6月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317.09 14273.70 15958.34 20435.54
净利润(万元)
1673.39 3452.49 4952.13 6523.19
总资产(万元)
71571.79 62714.89 63633.07 49110.49
股东权益(万元)
48717.06 47043.67 43590.68 31837.98
每股收益(元)(摊薄)
0.105 0.217 0.312 0.453
(加权)
0.105 0.217 0.34 0.453
每股净资产(元)
3.07 2.96 2.75 2.2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元)
2.91 2.93 2.72 2.18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43 7.33 11.36 20.49
(加权)%
3.43 7.33 15.20 2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收益(元)
0.098 0.196 0.292 0.423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和一九九九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已分别刊登在1998年3月23日、1999年3月12日、2000 年3月14日和2000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细财务数据及资料,请查阅上述报纸。
四、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坚持规范运作,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各种法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配股政策和条件的有关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1、本公司已和控股股东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上分开,具有独立的人事、财务体系和完整的资产。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 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改。
3、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项目的选择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及高科技节能环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且已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
4、本公司前一次配股发行是在1998年11月9日,公司于1998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1998)内验字第087号验资报告证明,配股资金已于1998年11月30 日前全部到帐,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日为1998年12月31日。上述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良好。本公司本次配股距前一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5、本公司上市已经历了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具体如下:
项 目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税后利润(万元) 3452.49 4952.13 6523.19
股东权益(万元) 47043.67 43590.68 31837.98
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