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1998年10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
本次配股以本公司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14400万股(即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3240万股,已承诺用经营性净资产1221.204万元和现金认购400万股,放弃其余的284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080万股。本次实际配售共计1480万股。
二、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9.8元
三、股权登记日:1998年11月4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11月5日
四、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1998年11月9日至1998年11月20日止(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五、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股东及高管股股东(指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期间内到本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六、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华天A1配”(代码8428)买入单,每股价格9.8元,可配售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0.3的最大整数,不足一股部分按深交所惯例处理。
2.国有法人股股东及高管股股东缴款按指定方式办理。
3.若投资者在1998年11月5日至1998年11月20日办理了“华天酒店”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七、本次配售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8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