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有限”)的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徐工有限(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徐工有限,实际控制人为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且最近36 个月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徐工集团,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徐工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并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的签章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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