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40 号)》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68,7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3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6,650,000.00 元。本次募
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于 2016年 4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071 号)。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6 号)及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吉国资发产权【2020】47 号)核准,吉林化纤申请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00,00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00.00 元。本次实际定向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97,604,78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6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999,994.29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46,514.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4,853,480.12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0]2018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1、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截至 2021 年 6 备注
额 月 30 日余额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已销户
司 限公司哈达支行 0802210629200077991 46,790 0.00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
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 0710447011015200003945 74,886 0.00 已销户
支行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司 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 22050161633800000014 18,379 0.00 已销户
支行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司 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 07281001040013631 29,610 0.00 已销户
行
合计 169,665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截至 2021 年 6 月 备注
金额 30 日余额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
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吉 0710447011015200006768 32,485.35 193.69 已销户
支行
截至2021年9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1万吨人造丝细旦化升级改造项目、1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3万吨高改性复合强韧丝项目,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1.5万吨差别化连续纺长丝项目、吉林艾卡粘胶纤维有限公司30%股权、偿还银行贷款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9月2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原计划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克”)实施的“1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总投资29,6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9,610万元,变更后项目“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由公司实施,总投资45,840.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9,61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7.22%。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吉市环建字[2016]20号》的批复、吉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吉经开投备字[2016]15号》的备案确认变更原因:
①市场因素
粘胶长丝主要作为蚕丝的替代品。粘胶长丝作为再生纤维素纤维,具有可降解、可再生的环保特性,优质粘胶长丝是高端丝织品、针织品、家纺产品及饰品的重要材料。粘胶长丝门槛高,国内粘胶长丝产能扩张较小,主要集中于吉林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恒天
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行业竞争有序,盈利情况良好。
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河北省确定保定市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及生态建设的服务作用,2014年4月10日,恒天天鹅发布公告称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要求,将在2年内全面停止粘胶长丝的生产。恒天天鹅粘胶长丝全部生产能力为2.2万吨,停止生产将使得粘胶长丝市场供需失衡。
随着国内消费升级时代的全面到来、国际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持续复苏,高端丝织品、针织品、家纺产品、饰品消费量呈现稳步增长势头,优质长丝需求旺盛,市场前景、盈利水平良好。根据公司2016年6月底召开的粘胶长丝全球客户座谈会情况和市场调研分析,在恒天天鹅粘胶长丝生产线逐步停止和蚕丝产量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粘胶长丝市场缺口超过了公司在2015年预期,为了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决定快速建设“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优势产品的竞争力。
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作为塑料的替代品,具有广泛的应用市场,随着人们对健康、环保越来越重视,可降解塑料制品及其原材料未来市场空间较大。但是从项目建设紧迫性角度和资金筹划角度考虑,公司需要根据市场新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资“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
②公司因素
公司对比分析了“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和“1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
“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是公司现有优势产品的扩产,占领超过了公司在2015年预期的市场缺口,需要大资金迅速投入。“1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凯美克来实施,凯美克主要从事醋酐的生产、销售,同时醋酐又是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主要原材料之一,该项目是对产业链下游的延伸发展,因此项目投入可控。
同时,考虑到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情况,如果通过银行借款方式投入“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借款审批时间长、成本高,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也不利于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而“1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可以通过自有资金稳步投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可在不快速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情况,迅速建设“1万吨可降解生物质连续纺长丝项目”,占领市场缺口。同时,也可以稳步推进“1万吨可降解塑料级醋酸纤维素项目”,实现向下游产业链延伸。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项目对比:
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