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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7 深市 合肥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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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1-01-11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已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皖证管字[1997]125号文同意,并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24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8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
 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按现有股本计算,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对象为1998年3月17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合肥百货”全体股东。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分别为:1998年3月17日和1998年3月18日。
    四、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1998年3月20日起至1998年4月2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配股权。
    五、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有关认购缴款手续。
    六、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配股时,请填写“合百配股”买入单,交易代码:“8417”,每股价格9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 有的股份乘以配售比例10∶3后取整数部分。若投资者在1998年3月18日至4月2日办理了“合肥百货”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认购配股在本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七、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1998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