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48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方舟、刘庆久、刘楚然、冯壮勇、陈卫民、桑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提名吴革、李茹兰、陆前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同意方舟、刘庆久、刘楚然、冯壮勇、陈卫民、桑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吴革、李茹兰、陆前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税前8,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税前15,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舟先生,经济学博士,经济师。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秘书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方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方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庆久先生,工学学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水利部江河开发中心科员,建设司主任科员,办公厅秘书(副处级),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生命人寿驻京联络处主任,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现任泛海在线保
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庆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庆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楚然先生,199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外交学院文学学士和文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与经营管理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楚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楚然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壮勇先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监、助理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法律合规总监、风险控制总监,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风控法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壮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冯壮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卫民先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中铁工程总公司第三工程局项目财务部长,先后在北京博集天卷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博润恒业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会计、主管会计,曾任第一视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部主管会计、北京中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会计经理、会计高级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资产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卫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卫民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桑萍女士,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险核保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上海晨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客户部处长、分公司部门总经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业和再保险部总经理、重客经纪部总经理等。现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桑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桑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革先生,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科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代号: 1167)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革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茹兰女士,硕士学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访问学者,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助教、讲师,山东财政学院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