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4-4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1 位,上年度末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7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68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656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1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含
内部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48 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相同。公
司暂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复印件。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