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1-38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
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沈机”变更为“ST 沈机”,股票代码仍为“000410”。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沈机”变
更为“ST 沈机”。
2.股票代码仍为“000410”。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24 日。
4.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版)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8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沈阳机床”变更为“*ST 沈机”,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行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
202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版)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19 年 11 月 16 日, 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
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沈阳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因此公司因重整所致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2.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3亿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2.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0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4亿元。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所规定情形。
但由于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情况,根据
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通知》第四条“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 险警示;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向深交
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实施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2021 年 6 月 24 日(星期
四)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沈机”变更为“ST 沈机”,股票代码仍为“00041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4-25190865
传真:024-25190877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区发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邮政编码:110142
电子信箱:smtcl410@gt.cn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