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7年配股申请已经山东省证券管理办公室鲁证管字[1997]46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78号文批准,方案如下:
1.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5.00元;
2.配股数量:向全体股东配售1815万股;
3.配售比例:以总股本78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3076924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含内部职工股股东)还可按10∶2.3736723的比例受让 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的部分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20元。
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