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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1-065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张勤建先生、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张蕊女士、李余利女士、任世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为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3,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为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3,000 万欧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为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7,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为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浙江加西贝拉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为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9,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格兰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威乐汽车空调器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的业务计划,对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预计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8,400 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废料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变频板、控制器、电子元器件等配件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3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保护器等材料配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与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锂电芯等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200 万元(不含税),预计与长虹集团
及其他子公司采购产品、设备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800 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60,530 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接受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950 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购买产品、材料配件、信息服务及其他劳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18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95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提供劳务、租赁、装卸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越南长虹电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零部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300 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8,500 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8,000 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采购贴纸、空调等产品、接受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2021 年 10 月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公司核查和长虹财务公司自查,长虹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长虹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稳健、业绩良好。

  本公司审阅了长虹财务公司编制的 2021 年 10 月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
指标,并将有关指标与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继续与长虹财务公司在公司履行规范程序批准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披露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为: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长虹财务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四川长虹与长虹集团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 35.04%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在长虹集团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加威乐公司与华意巴塞罗那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加西贝拉继续向威乐公司、公司向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与技改投入,威乐公司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贷款利率参照 LIBOR 市场行情制定(具体内容以各方签定的协议为准)。同意授权经营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委托贷款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由于威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资格的非关联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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