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 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6-07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64号《关于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要求,现对如何保证本次资产出售款项按时回收,有效控制回款风险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同时就2016年6月27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中涉及的查封对此次交易的影响作出说明。
具体说明如下:
1、受邹超达(原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影响,公司拥有的山西金兴大酒店在建工程(查封814万元范围内)被查封,查封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公司已就此事与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资公司”)沟通并要求其尽快解决,如此次出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签署协议后,宜春国资公司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解决此笔查封,山西金兴大酒店的此次转让不受影响;如宜春国资公司未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解决此笔查封,公司将从交易对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相应债务金额支付邹超达,从而解决山西金兴大酒店的查封。由此受到损失,公司将向宜春国资公司进行追偿。
3、本次交易通过现金结算,由于交易金额较大,对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有较高要求,存在一定风险。目前,交易对方正在与资金提供方进行商谈,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故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待交易对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公司向
其移交山西金兴大酒店。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