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4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方式及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第一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孔庆辉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48 人,代表股份 522,607,143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8.78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 4 人,代表股份 499,473,25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0660%;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3,133,8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1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46 人,代表股份 24,023,7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8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889,8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23,133,8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16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一: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521,721,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05%;
反对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66%;弃权 6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521,723,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08%;
反对 8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63%;弃权 6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三: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521,722,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08%;
反对 8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64%;弃权 6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四: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21,716,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95%;
反对 82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77%;弃权 6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9%。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195,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9212%;反对 40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83%;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611,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8.2859%;反对 4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037%;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04%。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520,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6006%;反对 2,007,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842%;弃权 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36,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1.3125%;反对 2,007,9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8.3583%;弃权 7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293%。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1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1,181,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7273%;反对 1,413,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705%;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598,3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4.0668%;反对 1,413,4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8836%;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9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1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99.9183%;反对 4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95%;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96,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98.2218%;反对 4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287%;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495%。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522,1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83%;
反对 4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14%;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巍 徐启飞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