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4-46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 年 8 月 16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由刘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 人,其中张宜刚董事、朱志龙董事、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视频电话)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A 股)。
同意公司按《《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H 股)。
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度财务报表,截止2023年12月31日,集团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786,799,567.41元,加上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净利润人民币1,738,423,410.77元,扣除实施2023年现金分红人民币1,402,236,895.36元,集团母公司2024年6月末未经审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3,122,986,082.82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128,071,818.55元。
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以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A股和H股总股本25,039,944,560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0.17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25,679,057.52 元。现金股利总金额占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制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次已派发的中期
利润分配金额。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