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6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161 号公司二楼东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624,380,8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057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6,263,5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91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
共 49 人,代表股份 630,644,4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449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7 人,代表股份 7,265,6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45%。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决均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肖荣智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346,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967,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8972%。
2、李锋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300,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5%。
3、应华江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30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921,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692%。
4、王惠君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393,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014,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5440%。
5、薛建昌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168,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790,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557%。
6、曹金霞女士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200,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822,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8951%。
7、童庆明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178,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800,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5932%。
表决结果:肖荣智、李锋、应华江、王惠君、薛建昌、曹金霞、童庆明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李万军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334,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99.9508%。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955,4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309%。
2、蔡为民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212,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833,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0537%。
3、杨峻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247,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868,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5387%。
4、陈爱珍女士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298,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919,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335%。
表决结果:李万军、蔡为民、杨峻、陈爱珍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1、马如猛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30,434,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8%。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056,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164%。
2、王哲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629,980,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6,60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8582%。
表决结果:马如猛、王哲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中斌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刘娟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