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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8 深市 常山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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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2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18-046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17年末总股份1,652,874,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2,643,748.05元;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份1,652,874,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2,643,748.05元;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石家庄和平东路183号棉宏大厦主楼1305室

    咨询联系人:张莉

    咨询电话:0311-8667385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