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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2018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7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 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 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面向持有公司 A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全体股东,持有公司 H 股的股东的权益分派将依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实施。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19 年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H股股东分配方案另行实施),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8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公
390,449,924 股后,公司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总股份数为
7,460,753,343股,其中A股6,072,546,257 股、H股1,388,207,086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个月之内。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H 股股东分配方案另
行实施),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0,449,924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2018 年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扣除已回购的股份
390,449,924 股 后 , 公 司 实 施 本 次 分 配 方 案 的 总 股 份 数 为
7,460,753,343 股,其中 A 股 6,072,546,257 股、H 股 1,388,207,086
股。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A股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2 日,A 股除息日
为 2019 年 8 月 5 日。

四、A股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全体股东。
五、A 股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红利将于2019年8月5日通过A股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2、以下 A 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4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8*****263  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      08*****041  佳卓集团有限公司(GOOD EXCEL GROUP LIMITED)

      4      08*****125  智真国际有限公司

      5      08*****262  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若 A 股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六、其他事项

  1、公司H股权益分派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实施。

  2、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18,136,564.25 元=6,072,546,257 股×0.25 元/股。因公司回购 A 股股份不参与分红,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A 股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后实施 A 股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34896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348967 元/股=1,518,136,564.25 元/6,462,996,181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A 股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七、咨询机构 :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

  咨询联系人:郭慆、胡昊

  咨询电话:0731-88788432

  咨询传真:0731-8565115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