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9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3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72,738,282 股,向杭州华懋众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537,300 股,向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8,694,703 股,向平湖市时代传媒有限公司发行 18,294,335股,向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发行 17,344,338 股,向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6,653,931 股,向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5,638,446 股,向海宁市传媒中心发行 15,771,426 股,向桐乡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5,714,146 股,向嘉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2,198,053 股,向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发行 13,026,630股,向江山传媒集团(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 11,843,677 股,向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11,724,405 股,向平阳县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发行 11,715,082 股,向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社海盐分社)发行 11,150,115 股,向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发行 10,775,272 股,向舟山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9,765,277 股,向泰顺县融媒体中心发行 9,724,289股,向青田传媒集团(青田县广播电视台 青田侨报社)发行 9,381,038 股,向武义县融媒体中心发行 8,450,344 股,向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发行 7,577,861 股,向磐安县融媒体中心发行 6,430,946 股,向龙泉市广播电视台发行 5,918,757 股,向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 5,638,446 股,向常山传
媒集团(常山县广播电视总台)发行 5,379,641 股,向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5,074,601 股,向衢州广电传媒集团(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4,903,337 股,向遂昌县融媒体中心发行 4,619,191 股,向松阳县融媒体中心发行3,952,822 股,向文成县融媒体中心发行 3,898,469 股,向丽水市莲都区广电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发行 3,861,702 股,向景宁畲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行 3,851,258股,向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3,477,569 股,向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发行 3,371,349 股,向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嘉兴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 2,975,135 股,向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嵊泗县广播电视台)发行 2,482,628 股,向云和县融媒体中心(云和县广播电视台)发行2,461,705 股,向缙云县融媒体中心(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发行 2,354,141 股,向庆元县融媒体中心(庆元县广播电视台)发行 2,201,868 股,向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 1,738,784 股,向湖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发行 673,454 股,向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发行 23,874,285 股,向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发行9,721,50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