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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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投
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及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公告
2022 年 4 月 14 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朋、顾海涛、韩宏、张晖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 2 年,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存在向关联方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旭荣;
3、注册资本:50 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2 号国投金融大厦 18 层
5、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营业收入98,770.13 万元,净资产 750,838.82 万元,净利润 41,814.79万元。
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名 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8,000 35.60%
2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7,500 19.50%
3 雅砻江水电凉山有限公司 75,000 15.00%
4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53,750 10.75%
5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7,500 7.50%
6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1,750 6.35%
7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12,500 2.50%
8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2.00%
9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000 0.80%
合计 500,000 100%
(二)其他
该公司业务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有效,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服务内容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 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 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在协议有效期内,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存款,年度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2、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国投财
务有限公司申请发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3、存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利率协商确定。
(二)生效及期限
1、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2、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三)协议变更和终止
1、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2、协议按下列方式终止:协议期限届满且协议一方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不续期要求,或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协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或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五、公司 2022 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情况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由双方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存款利率
协商确定;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 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开展的其他金融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贷款
余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存款余额为 331.36 万元人民币,1.57 万美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公司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够为公司提供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合理利
用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其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 2022 年度向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贷款利率参照市场贷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