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于当地时间 2013 年 3 月 5 日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订
了《埃塞俄比亚 OMO-Kuraz2 糖厂 EPC 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埃塞俄
比亚 OMO-Kuraz3 糖厂 EPC 建设项目合同》(上述合同以下简称为“合
同”),两个项目合同的金额、建设规模、条件等内容基本相同。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 2013 年 3 月 5 日签字后即生效。
合同的执行需要取得两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相关贷款协议的签
订和生效,以及本公司开出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业主支付首付款。
2、合同的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完成。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尚未签订相关贷款
协议;
(2)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汇率变化、采购成本上涨、业主支
付货款不及时等风险;
(3)合同执行中,项目所在国可能存在政治风险以及战争等不
可抗力因素。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业主: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由埃塞俄比亚部长会议决议成
立,为国有企业,注册地点为亚的斯亚贝巴,主营业务为工业、进口
和出口。
EPC 总承包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考虑到本合同资金来源拟使用中国有关银行
提供的商业贷款,结合业主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业主具备向本公司
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的履约能力。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本公司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 2010 年、2011 年未发生业务交易。
2012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署了《关于埃塞俄
比亚肯色糖厂及农业配套设施 EPC 合同的补充协议》,该合同于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 2012 年与本公司发生销售金
额 22,674,633.70 元,占本公司 2012 年营业收入的 13%。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在交钥匙工程的基础上,为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
建设两座日处理 12000 吨甘蔗的糖厂及 2*3MW 电站设施和部分农业灌
溉基础设施,包括工程设计、货物制造与采购、建设和安装、试车和
移交。
2、交易价格:单个合同固定总价 341,176,471 美元,两个合同
共计约 682,352,942 美元,(按协议签署生效日汇率折算,约合 42.3
亿元人民币。)
3、结算方式:15%合同金额以埃塞俄比亚当地币结算,85%合同
金额以美元结算。
4、签署时间:2013 年 3 月 5 日。
5、生效条件:经双方 2013 年 3 月 5 日签字后即生效。
6、生效时间:2013 年 3 月 5 日。
7、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完成。
8、预付款:合同的设备进口及海运保险部分、内陆运输及保险
部分、安装服务部分,业主需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后 14 天支付承包商
合同总价 20%的预付款;合同的土建工程部分,业主需在收到预付款
保函后 14 天支付承包商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
9、违约责任:工期延误一周,需缴纳合同总额 0.2%的违约金,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生效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今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埃塞俄比亚 OMO-Kuraz2 糖厂 EPC 建设项目合同》
以及《埃塞俄比亚 OMO-Kuraz3 糖厂 EPC 建设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