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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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0 年8 月30 日,本公司与莫桑比克国家情报安全总局签署了
《莫桑比克国家情报安全总局公务员公寓项目EPC 工程合同》(以下统
称“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生效:
(a)中国有关银行和莫桑比克财政部签订优惠贷款协议并生效;
(b)本合同签署方的书面认可合同生效,并确定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确定开工日的条件满足时,自确定的开工日起
的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存在可能出现中国有关银行不批准该项目优惠贷款申请
的风险,同时,本合同存在可能出现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风险、不可抗
力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业 主:莫桑比克国家情报安全总局
承包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资金来源拟使用中国有关银行提供的
贷款,结合业主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如合同正式生效,业主具备向
本公司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价格:固定总价361,460,000.00 元人民币
结算方式:以人民币结算
合同签署时间:2010 年8 月30 日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生效:
(a)中国有关银行和莫桑比克财政部签订优惠贷款协议并生效;
(b)本合同签署方的书面认可合同生效,并确定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生效时间:满足合同生效条件后双方书面认可确定的时间。
履行期限: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确定开工日的条件满足时,自确
定的开工日起的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
预付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 天内,业主将通过莫桑比克财政
部向中国有关银行提交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付款申请,由该有关银行向
我公司账户拨付相应款项。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的30%。违约责任:在争议发生时,双方将依据莫桑比克共和国法律解决
争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对未来
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对我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今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莫桑比克国家情报安全总局公务员公寓项目EPC 工
程合同。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