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2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因资金紧
张,与河源美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美德”)签署《借款合同》,公司向河源美德借款 50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汕头宜华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对公司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利息。河源美德于 2019 年 12 月,以借款合同纠纷
为由,向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9)粤 1602 民初 4311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与河源美德达成和解,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民
事调解书》。双方一致确认,计至 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欠河源美德本息共计
5448.755 万元。由公司分期支付。
公司在偿还部分本息后,因资金紧张未能继续偿还剩余借款本息,河源美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期间,公司追加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对剩余未支付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 年 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
公司众安康与债权人河源美德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就剩余未清偿本金、还款期限、河源美德应尽的义务(向法院申请中止本案执行、解除本案所涉及的冻结、扣押、查封)等,公司、众安康、河源美德、各担保方进行确认。
上述债务重组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法院形成法律文书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源美德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源市高新区兴业大道东边、科技四路南边生活配套区内“高升苑”一楼商铺 113 号
法定代表人:魏清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2REEN0E
股东信息:
魏清海持有 60%股权,陈德峰持有 40%股权。
除上述借款外,河源美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源美德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 1:汕头宜华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 2:刘**
丙方 3:刘**
丙方 4:陈**
(以上合称“丙方”)
丁方 1: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 2:汕头市恒康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丁方 3:汕头市龙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上合称“丁方”)
第一条 甲方及乙方确认,乙方在前述《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全部剩余未
清偿本金为人民币 36,658,867.01 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17,546,286.9 元。
第二条 甲方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免除乙方就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剩余未
清偿本金中 7,331,773.4 元的清偿责任,乙方仅需就剩余未清偿本金29,327,093.61 元(即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本金的 80%)向甲方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免除乙方就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的利息人民币 17,546,286.9 元,且自 2022 年 1 月 28 日起不
再要求乙方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标准计算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还款利息承担清偿责任。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内协调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重组债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在《民事调解书》项下乙方对甲方的
负债总额仅为本金 29,327,093.61 元(即重组债务)。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 10个月内支付第二笔款项 27,327,093.61 元或协调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重组债权的,则为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本案立即执行结案,否则甲方有权申请恢复执行《民事调解书》,之前免除的本金和利息均不再免除,全面恢复执行。
第五条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向法院申请中止本案执行,并解除
本案所有涉及到的查封、扣押、冻结(除丁方 2 汕头市恒康装饰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外)。
第六条 丙方及丁方就乙方对甲方的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清偿重组债务:
1. 本协议内容经法院记入执行和解笔录后 1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清偿重组
债务本金【2,000,000】元;
2. 本协议签订 10 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27,327,093.61】元。
第八条 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若需)
审议并通过之日起生效。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若需)未审议通过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的目的是推动公司逾期债务的解决,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债务重组取得债权方的理解与支持,有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降低负债率,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若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在 10 个月内归还剩余本金,本次债务的豁免本息将计入公司 2022 年收益,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