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1-13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华地产”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宜华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返还代垫款的协议>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宜华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绍生、
王少侬、陈奕民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该项交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