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以电话、邮件
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17:00 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2 人,潘明华、郝航程
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叶文华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潘明华监事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人员一致推举监事潘明华主持本次会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叶文华监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与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物业公司”)是一家具备机场行业特色的物业服务企业,定位为航站楼及配套设施管理服务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航班运行保障;有效支持公司民航公共服务。本交易事项有利于降低卫星厅运营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及物业服务保障品质。
公司参照 T3 航站楼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模式及成本支出情况,核定了卫星厅及捷运车库正式运营期服务费用和运营筹备期服务费用,作为招标价格上限。通过公
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确定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化和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叶文华监事简历
叶文华先生:男,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及本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工作经历:
历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干部;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