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林小龙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22,75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6242%,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93,658,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205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97,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1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能源业务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1,168,295,532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2,460,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84%;反对1,975,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7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2,460,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6.3284%;反对1,975,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627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443%。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21,532,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1,111,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3,237,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7554%;反对1,111,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2.0414%;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2033%。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1,192,4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1,562,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2,896,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1303%;反对1,562,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2.86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签署深圳机场卫星厅广告媒体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21,214,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1,430,5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2,918,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7.1700%;反对1,430,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2.6268%;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2032%。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 陈繁华
表决情况:同意 1,214,178,9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3,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19%。
表决结果:通过,陈繁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2 林小龙
表决情况:同意 1,214,178,6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3,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16%。
表决结果:通过,林小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3 刘锋
表决情况:同意 1,214,178,7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88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16%。
表决结果:通过,刘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4 徐燕
表决情况:同意 1,213,617,8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32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217%。
表决结果:通过,徐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 张岩
表决情况:同意 1,213,036,0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1%。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4,74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533%。
表决结果:通过,张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 贺云
表决情况:同意1,216,896,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600,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14%。
表决结果:通过,贺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2 沈维涛
表决情况:同意1,211,828,8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6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3,533,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368%。
表决结果:通过,沈维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3 赵波
表决情况:同意1,216,910,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8,615,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80%。
表决结果:通过,赵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1 叶文华
表决情况:同意1,213,324,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5,028,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826%。
表决结果:通过,叶文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7.2 潘明华
表决情况:同意1,214,310,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46,015,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41%。
表决结果:通过,潘明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明华、赖清漫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