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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8 深市 盐 田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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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23-03-30

盐田港: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另有规定的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日(2023 年 3 月 28 日),
公司最近 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不存在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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