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证券代码:00007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二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尚未确定,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信息”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9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的标的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金额上限为 375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根据 2022 年 4 月 25 日收盘价 4.48 元/股测算,本员工持股
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 837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44,580,812 股的 0.99%。受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及市场情况的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以实际过户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上述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长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
9、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具体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特发信息、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法》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机构 指 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产管理资质、接受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提
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 指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
资产管理计划
标的股票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释义......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9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9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11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12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3
七、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管理协议条款......20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0
九、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24
十、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2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通过赋予持有人权利义务,凝聚并培养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复合型干部和业务领军人才,实现责任共担、价值共享,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预计不超过93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上述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3750 万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750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93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持有人对应的权益份额的上限及比例如下表:
拟获授 拟获份额占 拟获授份额对应
序号 姓名 职务 份额(万 本员工持股 股份数量(万股)
份) 计划的比例
1 高天亮 董事长 150 4.00% 33.48
2 伍历文 董事、总经理 100 2.67% 22.35
3 李明俊 董事 100 2.67% 22.35
4 杨喜 董事 100 2.67% 22.35
5 王隽 董事 100 2.67% 22.35
6 李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