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2018-3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特发信
息”或“甲方”)与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神州飞航”)的股东李建国、王雨辰、范宜敏、古春江签署了《投资并购意向
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7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2018年7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投资并购意向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23)。
二、进展情况
关于本次收购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已经完成。2018年10月15日,公司与神
州飞航股东李建国、王雨辰、范宜敏、古春江(以下合称“乙方”)和天津助力
飞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事项审查批准以及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一 交易对方二
姓名 王雨辰 姓名 李建国
性别 女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1102261976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71XXXXXX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XX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泉宗路XX
是否拥有境外 无 是否拥有境外 无
居留权 居留权
标的公司任职 董事 标的公司任职 董事长
持股比例 44.8% 持股比例 9.1%
交易对方三 交易对方四
姓名 范宜敏 姓名 古春江
性别 男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705021976XXXXXX 身份证号码 2301031974XXXXXX
住所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XX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XX苑
是否拥有境外 无 是否拥有境外 无
居留权 居留权
标的公司任职 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标的公司任职 总经理
持股比例 9.1% 持股比例 7%
四、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同意出让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现金作为交易对价,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1,500万元。丙
方同意放弃就本次交易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现金为甲方合法取得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甲方应
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50%的现金对价,并于标的资产办理完
成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50%的现金。
3、甲方应将第一笔交易对价(即交易对价的50%)支付至由甲方与乙方共
同监管的银行账户,由乙方专门用于购买甲方股票。
4、乙方各方购入的甲方股份自其购入之日起即全部锁定为限售股。若神州
飞航在业绩承诺期内的任一年度完成本协议约定乙方在该年度的业绩承诺目标,
则自当年度神州飞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起,乙方各方持有甲方股份的三分之一
即解除限售;若神州飞航于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目标,则相
应减少该年度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减少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当年度承诺净利润-
当年度实际净利润)÷当年度承诺净利润]×乙方持有甲方股份总数÷3。
5、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1)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为神州飞航业绩承诺期,乙方承诺神州飞航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2,000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总和不低于12,000万元的,视为乙方完成承诺业绩。
业绩承诺期内,如神州飞航2018年至2020年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
(2)在业绩承诺期最后年度(即2020年)神州飞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经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金额,则乙方各方应另行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资产减值补偿,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金额。
三、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尽快安排相关会议审议有关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