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5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振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凤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2,321,832,832.76 12,885,891,581.48 12,885,891,581.48 -4.38% 31,760,306,179.26 29,281,458,540.15 29,281,458,540.15 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040,737,302.12 20,581,408.44 21,008,241.61 -9,813.98% -3,346,738,074.85 126,036,716.85 127,343,429.73 -2,728.1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992,924,409.22 -35,284,345.56 -34,857,512.39 -5,617.35% -3,383,424,830.44 -246,169,029.87 -244,862,316.99 -1,281.77%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364,600,165.14 -2,267,833,639.87 -2,267,833,639.87 204.27%
(元)
基本每股收益 -0.2539 0.0026 0.0026 -9,865.38% -0.4164 0.0157 0.0158 -2,735.44%
(元/股)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 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稀释每股收益 -0.2539 0.0026 0.0026 -9,865.38% -0.4164 0.0157 0.0158 -2,735.4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3.06% 0.03% 0.03% -10,313.91% -4.98% 0.16% 0.16% -3,215.11%
收益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90,117,265,720.51 392,917,825,794.91 392,920,154,374.20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65,088,497,647.21 68,861,032,749.27 68,863,253,974.66 -5.48%
益(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 年起首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 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44,229,350.79 26,708,318.83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18,754,390.76 104,367,087.37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 14,618,644.06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9,874,110.25 -103,111,509.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800,270.37 3,584,949.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22,794.57 2,310,835.74
合计 -47,812,892.90 36,686,755.5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 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69%,主要是销售结转同比增加导致;
2、财务费用同比上升超过 184%,主要是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利息收入减少导致;
3、其他收益同比下降 77%,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导致;
4、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388%,主要是联合营企业亏损等原因导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 3406%,主要是为适应市场环境、加快销售去化,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带来部分价值折损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 59%,主要是各项目盈利性存在结构性差异,部分盈利项目结转收入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