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2—3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8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在福州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合作建设涵及娱乐体验、生态
观光、商务休闲、运动养生、高尚社区等于一体的国际化高水准
的文化旅游综合项目。
一、 项目名称
福州华侨城大型文化旅游综合项目。
二、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三、合作意向
双方将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基本市场,立足福州,辐射华东、
华中区域,突出华侨城综合开发优势,依托福州市深厚的文化底
蕴以及地块优异的自然生态禀赋,创新旅游产品形态,投资建设
一个多元业态混合发展的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性项目。其中旅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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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须建设成为不低于国家4A级标准的大型旅游项目。
《框架协议》签订后,若公司以公开方式竞得项目地块土地
使用权,应与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签订具体合同,并在项目所在辖
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开发上述项目,承接该协议
中的权利义务,全力推进相关项目。
四、重要提示
上述协议为框架协议,公司能否顺利执行本框架协议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由于项目开发周期长,投资金额也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且该事项不对公司当期业绩存在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就此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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