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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 日,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了董事孔雪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孔雪屏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孔雪屏女士的辞呈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日,孔雪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孔雪屏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及有关职务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孔雪屏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七名;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庆林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3号公告

    三、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控财务风险,保护公司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公 司 《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中电财务拟将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为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持股 5.37%的参股企业。中电财务为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经营业绩,拟将部分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合计 5.99 亿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中电财务注册资本由 19.01 亿元增加至 25 亿元,各股东无需出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郭涵冰先生和许明辉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五、关于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六、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3号公告

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戴湘桃先生和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七、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告 2024-015 号《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候选人简历

    (1)戴湘桃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终端本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等职。

    戴湘桃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戴湘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3号公告

    (2)郑波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财务会计系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曾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团委书记、总会计师,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郑波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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