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1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鉴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实施完毕,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股本总数(包括 A 股及 H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A 股股份发行价格由人民币 30.80 元/股调整为
人民币 30.60 元/股,发行 A 股股份数量由 84,767,110 股调整为 85,321,143 股。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中兴通讯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东恒健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健欣芯”)、深圳市汇通融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融信”)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8.821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作价人民币 261,082.70 万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平等协商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8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9 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公司向恒健欣芯发行 45,643,828 股 A 股股份、
向汇通融信发行 39,123,282 股 A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二、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
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包括 A 股及 H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现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A 股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A股股份发行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D为每股的派息额;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A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0.80-0.2=人民币30.60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 A 股股份数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61,082.70 万元,按照前述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人民币 30.60 元/股计算,调整前后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名称 交易价格 调整前发行 调整后发行
(人民币万元) A 股股份数量(股) A 股股份数量(股)
恒健欣芯 140,582.99 45,643,828 45,942,154
汇通融信 120,499.71 39,123,282 39,378,989
合计 261,082.70 84,767,110 85,321,143
四、关于本次调整的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兴通讯根据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中兴通讯根据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