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81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8年2月
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殷一民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9名,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5名(副董事长张建恒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栾聚宝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王亚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田东方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曦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吕红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少华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朱武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少华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同意将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中包含 2017 年度本集团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25.3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二○一七年度财务
报告附注五、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宜》的规定,因2017年度本集团计提资产减资准备总额超过2017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0%,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的情况已作为《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
全文》的一部分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二○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二○一七年下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25笔共计13,967万元人民币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截
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
销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母公司(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出
来的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约为5,550,119千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约-1,778,811千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约182,727千元人民币后,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3,588,581千元人民币。
母公司(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出
来的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约为5,760,955千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约-3,225,576千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约182,727千元人民币后,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2,352,652千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出来的较低者,即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约为2,352,652千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H
股股东)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3.3元现金(含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包括A股及H股)为4,192,671,843
股。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境内外审计机构二○一七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逐项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二○一八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二○一八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 情况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八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二○一八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一八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二○一八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一八年度的内控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逐项审议并通过《公司二○一八年上半年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公司2018年上半年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表,该批综合授信
额度尚须授信银行的批准。
授信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易融资等
104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易融资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25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易融资等
36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易融资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82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易融资等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亿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易融资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易融资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亿元人民币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
易融资等
泰国开泰银行(大众)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亿人民币 保函、外汇交易等
人民币授信额度合计 829亿元人民币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60亿美元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0.50亿美元 保函、外汇交易等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05亿美元 保函、信用证、外汇交易等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0.80亿美元 保函、信用证、外汇交易等
美元授信额度合计 62.35亿美元 -
注:综合授信额度是授信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不需提供资产抵押。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同意的金额为准。
前述除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以外的每项决议自2018年3月15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 批复,或(2)2019年3月31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除非额外需求,今后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相关的所有授信协议、融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前述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 300亿元人民币、60亿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