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10月29日在华锦股份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修订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与会的关联董事任勇强、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陈军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73.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会议授权董事、董秘、总会计师孙世界先生公司签署本次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4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