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3-9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全资企业与债权人
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和解协议签署生效后,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庭国际”)6,720,000 股股票将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部分债权,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前述股票存在被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而减持的风险,具体处置时间、价格、方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和解协议生效后至结清所有本息前,可能存在协议终止的相关情形;若协议终止后,可能出现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处置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为债务而提供质押担保的皇庭国际股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和解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治理、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本人及其所属全资企业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中泰创展)
乙方: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泰)
丙方(被申请人):
1、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皇庭产业控股)
2、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皇庭投资管理)
3、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皇庭集团)
4、深圳市皇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皇庭投资控股)
5、郑康豪
为有利于中泰创展及浙江中泰的债权得以实现,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和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债权数额
1、股票质押本金和利息合计约 11.71 亿元;
2、其他债务本金和利息合计约 3.63 亿元。
(二)还款缓冲期
协议各方同意设立还款缓冲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 日止,除
完成质押担保股票处置工作,甲方、乙方不再向法院执行丙方财产。丙方自还款缓冲期届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向甲方、乙方偿还债务。
(三)还款计划
本协议生效后,中泰创展可立即向深圳中院申请处置皇庭投资管理持有的不多于672 万股的皇庭国际质押担保股票,并对前述股票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清偿中泰创展部分债权本金。
丙方应在还款缓冲期届满(即 2025 年 6 月 1 日)后 2 年内分 8 期向中泰创展、
浙江中泰分别偿还款项,并于 2027 年 3 月 15 日前清偿完毕本和解协议约定的债权本
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四)协议终止
4.1 出现下列情形时,本和解协议终止:
①丙方未按照本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向甲方、乙方偿还欠款;
②乙方至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仍未获得丙方以房抵债的房屋产权或者现
金清偿;
③在本和解协议履行期间,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行清算、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重整/预重整程序、自然人进入个人破产程序;
④皇庭国际股票停牌时间超过 3 个月;
⑤其他致使本和解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4.2 本和解协议终止后,本和解协议约定的债权豁免内容自始无效,甲方、乙方有权继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方财产。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和解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治理、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本次和解协议履行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执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