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9-04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之一致行动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股分)。
2019年7月2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之一致行动人中航国际深圳《关于增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实施完毕告知函》,中航国际深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99,69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26%,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5,072.5340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增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名称: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中航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二)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航国际深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4,216,45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8.51%。
(三)前12个月内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4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中航国际深圳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增持金额: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四)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中航国际深圳于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7月22日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99,69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0.26%,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5,072.53405万元,本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航国际直接并通过下属公司中航国际深
圳、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公司32.93%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航国际深圳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航国际
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实施了增持计划,可参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
19日、2018年12月19日、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72,097,332 8.40% 172,097,332 8.40%
2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74,216,451 8.51% 179,516,146 8.76%
3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91,567,326 14.24% 291,567,326 14.24%
4 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36,525,940 1.78% 36,525,940 1.78%
合计 674,407,049 32.93% 679,706,744 33.19%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中航国际深圳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
格。
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豁免申请的情形。
截止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计划已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
持计划完成事宜进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行为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未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中航国际深圳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没有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实施完毕告知函》;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增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