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9-02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天马”)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增持了公司股份,同时计划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部分)。
201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关于增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实施完毕告知函》,中航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12,9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23%,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5,004.97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增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名称: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航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7,384,43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8.17%。
(三)前12个月内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2018年12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航国际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中航国际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增持金额: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首次增持部分)。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首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四)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中航国际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12,9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23%,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5,004.9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航国际直接并通过下属公司中国航空技
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2.70%的股权,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航国际之一致行动
人中航国际深圳于2019年1月启动了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9年1
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
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
增持计划尚在进行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航国际增持计划实施完
毕后,中航国际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67,384,432 8.17% 172,097,332 8.40%
2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74,216,451 8.51% 179,516,146 8.76%
3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91,567,326 14.24% 291,567,326 14.24%
4 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36,525,940 1.78% 36,525,940 1.78%
合计 669,694,149 32.70% 679,706,744 33.19%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中航国际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
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中航国际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股份行为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航国际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
的情形。
截止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航国际本次增持计划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事宜进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说明
1、中航国际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中航国际本次增持行为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中航国际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没有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实施完毕告知函》;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