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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4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 康达        公告编号:2019-088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一天,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康达”变更为“康达尔”,股票代码“000048”保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在自 2018 年 5 月 2 日停牌起
的两个月内未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7 月 2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康达尔”变更为“*ST 康达”,日涨跌幅限制
由 10%变更为 5%。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虽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
第一季度报告,但由于 2017 年年度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9月 3 日开市起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针对信永中和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先后出具的 2017年度(更正前)及 2017 年度(更正后)、2018 年度、2019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中
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情况逐项进行说明如下:

    (一)对于前管理层部分人员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大额异常预付款项”事项,鉴于:1、公司于 2019年 8 月 22 日收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简称“市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深检刑不诉[2019]108 号、109 号、110 号),市检察院决定对李力夫、张明华、徐春燕三人不予起诉;2、公司收到罗爱华委托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超投资”或“京基时代”)代其向公司支付的共计 8,750 万元还款;3、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与罗爱华、陆伟民及华
超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京基集团将受让罗爱华、陆伟民合计持有的华超投资 100%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爱华将不再通过华超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大额异常预付款项”现已经全部收回,罗爱华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害风险可控且已基本消除。

    (二)对于房地产业务的成本归集与分配事项,中审亚太在充分了解房地产成本业务流程、获取公司房地产成本核算的动态成本计算表等相关资料、检查成本的归集与分配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调整。

    (三)对于房地产收入确认事项,中审亚太在了解房地产销售业务流程、检查公司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与监管部门和行业专业人士沟通咨询基础上,对公司 2017 年销售收入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四)对于询证函回函事项,中审亚太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
及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时,已对银行账户余额和往来款余额重新实施询证程序,在其出具的最终审计报告中对该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再提出疑虑。

    三、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及所涉风险的消除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披露《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京基集团向公司除京基集团及其总裁周磊和华超投资以外的其他股东要约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 111,309,79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要约收购价格为
18.97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4 日(包括当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包括当日)止。


    截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显示,在 2019 年 9 月 4 日(包括当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包括当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 1 个,共计 600 股
股份接受京基集团发出的要约,其过户手续已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办理完毕。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京基集团持有公司 162,754,838 股,周磊持有公司 1,600
股,京基时代(京基集团现持有京基时代 51%股权)持有公司 116,641,816 股,京基集团、周磊及京基时代合计持有公司 279,398,2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5%。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四、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及第 13.3.1 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
项对照和排查后,公司认为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全部消除,且不存在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7 月 2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依据为《股票上市
规则》第 13.2.1 条第(六)款“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公司于2018年 8月31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该情形已消除。

    2、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起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依据为《股票
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8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且如本公告“二、公司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所述,公司 2017 年度(更正前)、2017 年度(更正后)、2018 年度及 2019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均已消除。

    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43,694.0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739.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525.81 万元。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的需要对公司股票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以下情形:“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4、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的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
其他情形,也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所规定的需要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以下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审核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
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或第 13.3.1 条规定的需要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于 2019 年 9
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及发布相关公告,且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六、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停复牌等交易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9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一天,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ST 康达”变更为“康达尔”,股票代码“000048”保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七、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