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 3 亿元(含)、不超过 5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 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上述股份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由 3 亿元(含)-5 亿元(含)调整
为 1 亿元(含)-2 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原
回购届满日)的基础上再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现将公
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泛海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回购期限过半时披露了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安排,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2021 年 4 月 3 日、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 年 8 月 26 日、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 年 3 月 3 日、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5 月 7 日、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6 月 7 日、2022 年 7 月 5 日、2022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
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 1.38 元/股,最低
成交价 1.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43,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回购期内,公司实际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143,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未达到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主要原因为:在制定、调整回购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当时经营状况及发展面临的困难估计不足,基于公司资产优化及资金回笼计划设置了上述回购方案。回购期内,受境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行业调控升级、融资环境不畅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业务发展受阻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回流有限,且公司资产优化处置工作进展大幅低于预期,叠加债务偿还压力,综合引发公司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在此情况下,经综合权衡,为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资金被优先用于保障企业日常经营和项目进展,而无法获得其他更多的增量资金用于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能达到回购方案计划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深表歉意。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份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回购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因司法拍卖
成交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止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7 月 21 日)前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4,161.22 万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830,000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符合下列要求: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 不得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022 年 7 月 21 日的回购过程中,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 180,000
股因工作人员误操作于收盘前半小时内下单,该误操作系回购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所致,并非主观故意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的 830,000 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