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债券代码:114372 债券简称:18 海控 01
债券代码:112920 债券简称:19 泛控 01
债券代码:112995 债券简称:19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035 债券简称:20 泛控 01
债券代码:149044 债券简称:20 泛控 02
债券代码:149116 债券简称:20 泛控 03
债券代码:114769 债券简称:20 泛海 01
债券代码:114784 债券简称:20 泛海 0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4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 送达的仲裁材料。珠海隆门中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珠海隆门”)向贸仲委申请仲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当事人
1. 申请人:珠海隆门中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 被申请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案由
根据公司与珠海隆门签订的《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 转 让 协 议 》 ( 以 下 简 称 “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 ) , 公 司 以
143,107,998.35 元向珠海隆门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81,543,019 股股份(占民生证券总股份 0.71%)。珠海隆门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了上述全部交易价款。目前,标的股份尚不具备交割条件,尚未完成交割。
因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履行争议,珠海隆门向贸仲委提起了仲裁申请。
(四)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解除公司与珠海隆门签订的《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退还股份转让款 143,107,998.35元;
2. 请求裁决公司向珠海隆门支付利息损失(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暂计 1,267,976.07 元);
3. 请求裁决公司向珠海隆门支付违约金 7,155,399.92 元;
4. 请求裁决公司承担本案保全费、保险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5. 请求裁决公司向珠海隆门支付 900,000.00 元以补偿珠海隆门
花费的律师费;
6. 请求裁决公司向珠海隆门偿付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
7. 请求裁决公司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正积极与珠海隆门沟通协商处理方案。本次仲裁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三、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