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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7 深市 深南电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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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1-02-0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深证办发字[2000]号234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号241号文核准。
  《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该《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售方案
  1、配股类型:普通股;
  2、配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3.4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4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配售;
  5、配股数量: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人民币认购326.8万股,其余部分放弃;鉴于目前公司B股市价远低于配股价,主要B股股东已承诺放弃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1,009.8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1,33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6、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15日;
  7、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16日。
  二、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2月19日起至2001年3月2日止(期内证券交易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和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配股缴款期限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001年2月15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深南电A”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每股价格13.4元,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社会公众股股东获配股权简称“深南电A1”,代码“8037”。
  若投资者在2001年2月16日(除权日)至2001年3月2日办理了“深南电A”股票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3)B股股东配股认购方式:B股股东在配股缴款期内向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配股申请,配股价为13.4元人民币/股,按配股缴款期十个工作日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港币配股价,款项先汇至主承销商指定帐户,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10∶3)后取整。
  3、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本次配股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织承销团,配股缴款期满后,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国有股及法人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代销。
  三、配股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本次国有股、法人股配股认购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B股股东通过主承销商代为认购的B股部分即时可以流通。
  4、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2001年1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大公报》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