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预案
为了解决公司燃机“以大代小”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资金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文和证监公司字[2000]2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筹资优势,特制定2000年度配股预案:
一、股东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
本公司此次配股将按199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6,400,000股为基数,拟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公司全体股东配股,应配售股份总数为106,920,000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可配售74,844,000股,境内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可配售10,098,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可配售21,978,000股。
本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共五家,其中深圳市南山电子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1,260,000股,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拟以港币折合人民币现金认购836,000股,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626,000股(其中,国家股认购307,818股),华能南方开发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546,000股,香港腾达投资有限公司拟放弃本次配股权,国有股和法人股共计拟以人民币现金认购3,268,000股。
上述国有股认购配股方案尚须报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鉴于目前公司B股的市场价格远低于本次配股价格,本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配股预案后向本公司的主要B股股东发出征询函,以取得其是否参与本次配售的书面承诺,预计B股股东将会放弃本次配股。
因此,预计本次配股实际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3,366,000股。其中,向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配售3,268,000股,向境内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配售10,098,000股。
二、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配股价格:每股配股价格为10-14元人民币。
2、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本次配股价格将不低于公司1999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布的每股净资产;
(2)根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公司1999年度每股收益;
(4)参考公司A股二级市场价格、盈利前景和股票的市盈率状况;
(5)与本次配股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人民币1.3—1.8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本公司“燃气轮发电机组‘以大代小’技术改造项目”。即采用一台先进、高效、大容量的PG9171E型燃气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3MW,以下简称“燃机”)替代公司原有三台落后
、低效、小容量的PG5361型燃机。
四、本次配股预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预案自获得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配股决议有效期内,确定配股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以及配股后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修改和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以上配股预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