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35 深市 中国天楹


首页 公告 中国天楹: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中国天楹: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中国天楹: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2-6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甲、乙方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在本协议框架范畴内,乙方将在甲方的支持下另行与项目属地县区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开发协议,未来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深化企业与地方政府战略合作,抢抓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机遇,推动建设毕节市“风光水储”一体化能源基地,由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建工”)牵头,联合 SPI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新加坡能源国际能源投资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公司”)以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拉斯”),与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在自愿互利、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1、毕节市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 518 号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毕节市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毕节市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毕节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2375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 号院 1 号楼二层 206-20 室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镇供水、石油、石化、水电、风能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
投资、工程承包、施工和受托管理;石油、石化、机械、水电、风能发电及其它新能源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销售;与能源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与三峡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
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三峡建工、新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履约能力分析:三峡建工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
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新加坡能源国际能源投资公司)
      单一机构识别号码:199908324Z

      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注册地址:Sp Group Building, 2, Kallang Sector 349277

      行业:64202-Other Holding Companies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与 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 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未发
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为新加坡能源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7DLCWA4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严开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100 号 1 幢 3 层 A306 室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渔港渔船泊位建设;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城市绿化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与新能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
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三峡建工、新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履约能力分析:新能公司隶属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
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毕节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


          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

          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在毕节市投资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能源基地项目,具体包括:

  (1)重力储能及相关厂房配套

  乙方拟在毕节市投资建设装机容量不低于 40 万千瓦时的重力储能项目,并在毕节市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投资开发重力储能及装备制造产业。

  乙方根据重力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在毕节市建设相应的相关厂房配套,工厂产能规模及总投资额将与实际投资建设的重力储能项目装机容量相匹配。

  (2)新能源(光伏、风电)领域

  甲方依据乙方投资建设的重力储能项目装机容量,新能源建设指标按照每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匹配 100 万千瓦的新能源指标。匹配的相关资源指标根据毕节市的实际情况,装机规模上限不超过 200 万千瓦,由合资公司同步投资开发。
  (3)抽水蓄能领域

  以毕节市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为实施目标,由乙方在甲方的支持下在毕节市范围内选定装机总容量约 150 万千瓦的抽水蓄能项目进行具体合作。抽水蓄能的投资建设工作与重力储能的投资建设工作同步启动。

  (4)项目投资开发分期进行

  第一期拟投资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时重力储能项目及相关厂房配套(含设施、设备等)、1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及 150 万千瓦的抽水蓄能项目。

  剩余批次项目拟投资规模根据毕节市实际资源配置情况确定。第一期光伏指标开发完毕后,若毕节市无符合条件的资源配置指标或不再匹配资源指标,则乙方不再追加投资。

  2、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10 年。协议到期,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合作意向再行续签。

  3、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乙方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与甲方开展相关工作及日常对接等事宜;牵头各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协议履约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4、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在甲方的支持下,乙方另行与项目属地县区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开发协议。
  6、本协议自甲、乙方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主要由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深化企业与地方政府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在资源、资金、人才、技术、市场开发及全产业链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抢抓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机遇,推动建设毕节市“风光水储”一体化能源基地,也充分说明了重力储能技术的先进性得到了市场和用户端进一步的认知和共识。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公司系统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符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战略的发展方向,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合作各方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在本协议框架范畴内,乙方将另行与项目属地县区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开发协议,未来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95),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1月2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102),公司
(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4)2022年5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6),公司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5)2022年6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9),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6)2022年8月1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46),公司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7)2022年8月13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
[点击查看PDF原文]